■ 紀檢機構信訪舉報受理范圍:
紀檢機構依紀依法,按照管理權限分級受理下列信訪舉報:
一、對黨組織、黨員違反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群眾紀律、工作紀律、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。
二、對舉報對象不依法履職,違反秉公用權、廉潔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,涉嫌貪污賄賂、濫用職權、玩忽職守、權利尋租、利益輸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、職務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。
三、黨員對黨紀處分或者紀檢機構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,提出的申訴。
四、對政務處分和其他處理決定不服未超過申請期限,提出的申訴。
五、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。
六、其他涉及黨風黨紀的問題。
■ 反映下列事項的信訪舉報,紀檢機構不予受理:
一、依法已經、正在、應當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裁決、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。
二、依照有關規定,屬于其他單位或部門職責范圍的。
三、僅列舉違紀、職務違法犯罪行為名稱,無實質內容的檢舉控告。